一、婚姻、月经因素:未婚是导致乳腺癌的危险因素之一。事实证明,修女、身女性、结婚较迟和婚姻持续时间短的女性,乳腺癌的发病率普遍较高。出产年龄大于三十岁将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。哺乳月数多对乳腺癌的发生有保护作用。有学者研究认为,泌乳在5年以上,可以使患者乳腺癌的危险性降低百分之三十、研究证明,初潮年龄在12岁以前者,比在13岁以后者乳腺癌危险性增加4倍以上,45岁绝经比50岁绝经者,患乳腺癌的危险性减少30%。
二、遗传因素:父系或母系中有多个亲属患乳腺癌;有乳腺癌和卵巢癌家族史;有双侧或年轻乳腺癌患者的家族史。
三、乳腺良性疾病:乳腺癌的危险性与乳腺良性疾病的组织学类型有关。目前普遍采用“非增生性”与“增生性”病变来区分不同的危险性。非增生性病变,并不增加乳腺癌的发病率,而增生性病变发生乳腺癌的相对危险性就身高了,以伴有小叶或导管不典型增生者尤甚。
四、其他因素:巨大的情感波折、大量饮酒、不良的饮食习惯、肥胖、体重超重等可诱发乳腺癌。专家研究认为,人类的健康状况,60%与生活方式有关,而在生活方式这个大的范畴中,饮食因素又占了绝大部分。研究证明,肉类、煎蛋、黄油、奶酪、甜食、动物脂肪等可增加患乳腺癌的危险性,而绿色蔬菜、水果、鲜鱼、低脂奶制品则可减少患乳腺癌的危险性。